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是党的十九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,是新时代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。今年年初,国务院出台了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充分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,也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。
乡村振兴战略内涵丰富,任务繁重。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,必须提高政治站位,抓住历史机遇,切实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,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,力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,为乡村振兴的宏篇巨著增添浓重一笔,努力展现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的新面貌、新作为。
要建好一个社,即: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为引领,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下功夫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,把小农生产引至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上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为引领,广泛吸纳各类农业产业化企业、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,优势互补,联合合作,形成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,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,解决好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。特别要坚持“民办、民管、民受益”的原则,以业务带动、强化服务、健全利益机制为抓手,通过基层供销合作社参股领办、龙头企业带动、大学毕业生兴办等方式,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。要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为出发点,积极探索“供销合作社+农业企业+村党组织+合作社+基地+农户”的经营模式,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、农村基层组织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。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产品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,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、规模化经营、规范化发展,真正做到“建一个组织、兴一个产业、富一方百姓、活一方经济”。
要管好一片地,即: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及相关配套服务,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上下功夫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围绕破解“谁来种地”“地怎么种”等问题,认真履行为农服务职责,实现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。要引导基层供销合作社、社有企业结合当地种植结构特点和自身优势,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,促进土地集约化和农业规模化经营。要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扩展服务功能,把单一农业服务向农资供应、配方施肥、农机作业、统防统治、收储加工等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。要采取土地流转、大田托管、代耕代种等方式,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、种、管、收、加、贮、销系列化服务。特别要立足推广农业高新技术,运用现代化农业科技成果,通过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,打造高效益农田,提高土地净收益,增加农产品附加值。
要织好一张网,即:积极做好以农产品销售为主的电商平台网络建设,在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。农产品销售难这一问题是农业经营体系的短板和弱项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,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